马俊峰,33岁,毕业于山西农业大学,现任云州区许堡乡黎峪村党支部书记。多年来,他始终以“看得懂法律、讲得出政策、用得通法规”为己任,坚持用法治思维推动乡村治理,常态化普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基层治理水平不断提升。最近,他获得了山西“最美普法人”提名奖。
2017年,马俊峰回到家乡黎峪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带头学习宣传法律知识,带动身边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十里八村人人皆知的“法律明白人”。
“作为一名‘法律明白人’,就要做基层法治的带头人和守护者,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这是我的职责,义不容辞。”马俊峰说。在长期的农村工作中,他始终把维护一方稳定的重担扛在肩上,把全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挂在心间。结合村情实际,他牵头成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小组、志愿者服务队伍、红袖章义务巡防小队,利用农闲季节通过入户拉家常、走进田间地头、组织秧歌剧团“以案释法”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普法活动。
从学法到普法,从调解纠纷到脱贫帮困,马俊峰带着信念,扎根基层,服务群众,以身边的案例和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了法律知识,化解了老人赡养、夫妻矛盾、邻里纠纷、乱搭乱建、私挖乱采、荒山放牧等纠纷,有力倡导了和谐新民风。
法治是抽象的,怎么用具体形象的方式展现出来,让村民“入脑入心”,就需要“法律明白人”想办法。为引导村民转变观念、摒弃陋俗,倡导诚信文明新风,在马俊峰的带领下,黎峪村秧歌队把传统文化和法律知识有机结合,创作了普法“三句半”,并通过幽默风趣、通俗易懂、朗朗上口的表演形式,积极传播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这种普法形式喜闻乐见,很接地气,很受村民们欢迎。”马俊峰说。
“乡村要振兴,首先得矛盾少,群众才有精力抓生产。”马俊峰说,黎峪村先后实施了黄花产业及设施工程,危房改造、饮水灌溉、经济林增效、乡村提升、污水处理、旱作农业以及集中养殖场等工程,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多年来,马俊峰扎根于基层,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贴近群众、善讲法理的优势,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助力法治乡村建设,以实际行动赢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和赞许。他先后获得“优秀五四青年”“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
本报记者 孙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