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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渝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于3月1日起实现互认

  据新华社成都1月26日电  记者26日从成都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成渝两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互认管理办法(暂行)》已于近期公布,其中明确,自2024年3月1日起,成渝职工医保参保人在两地办理医保转移,可实现缴费年限相互认可、累计计算。

  “假如某人在重庆已参加了10年职工医保,后又转入成都参加职工医保,在达到退休年龄办理医保退休认定时,成都认可其在重庆10年的实际缴费年限,反之亦然。”成都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参保人在重庆及成都累计缴费年限满20年,就可在两地中实际缴费时间最长的地方办理医保退休认定。

  “政策实施后将推动成渝地区实现职工基本医保实际缴费年限跨省市互认,具有创新带动作用,有利于促进人才要素有序流动。”成都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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