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时代,拍视频、开直播已经成为一种流行的营销手段,为商家提供了展示产品和服务的新途径,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拍视频、开直播行列当中。从事拍视频、开直播的有娱乐明星、商界精英、体育健儿、乡村农民、建筑工人、外卖快递小哥等各行业人员。这么多行业和人员在拍视频、开直播时,涉嫌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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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柳絮近日在抖音短视频平台刷视频时,偶然看到了前几日自己和男朋友去吃的一家店拍的小视频,因为前几天刚刚光顾过这里,她便接着看了下去,没过几秒钟,视频镜头里出现了她和男朋友吃饭时的镜头,虽说是侧脸镜头,但是认识的人还是第一眼就能够认出来。她为了验证自己的想法,便把这个视频转发给了闺蜜,闺蜜果真第一眼认出来了她。网友@柳絮立刻后台私信了店家,希望能够把这个视频删除,毕竟和男朋友去吃饭是自己私人的事情,不想被认识的人关注到。“我也没想到过自己吃饭的时候会被拍到,吃饭时也没有注意到店家在拍视频。店家想通过拍视频宣传店铺、吸引更多的人气可以理解,可是没有经过顾客的同意便发布有顾客镜头的视频,我觉得有些不妥,最起码得征得顾客的同意吧!”
其实,在“人人都是摄影家”的当下,这样的事件不在少数。
近日,一起“顾客做美甲时被店家直播一小时”的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据当事人胡女士发文称,去一家美甲店做美甲时发现被店家直播了一个小时,胡女士十分愤怒地表示,店家侵犯了她的个人权益,要求店家给予道歉、赔偿和整改。涉事店家则回应,可能是美甲师不小心碰到了手机支架,摄像头才拍到顾客脸,整个过程持续了几分钟。“已经给顾客解释过原因并且道歉,但顾客不能接受”。
事件引起网友热议和声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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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此事,引发了网友讨论和对商家的声讨。
网友@会飞的小菲菲:“这样的情况太多了,我在抖音刷视频时也能看到很多店家就把手机放在一个角落进行直播,进店的顾客都被拍得清清楚楚。”
网友@你我本无缘:“没有经过别人同意就直播,这是明显侵犯了顾客的肖像权和隐私权,起诉他们。”
网友@超级大白兔:“作为服务行业一员,商家应该时刻把顾客的权益放在首位,尊重顾客的隐私和意愿。这家美甲店却置顾客的隐私于不顾,擅自进行直播,这是对消费者权益的公然侵犯,商家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网友@人间小酥糖:“现在好多饭店也这样搞,手机架在他们门口直播,吃个饭还被拍,心里很不舒服。”
网友@爱吃糖的喵:“前几天我去上舞蹈课时也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当时进了教室也没有发现有手机,开课了就跟着老师跳舞蹈了,中途进来了一个老师走到角落的手机旁开始回复公屏上网友们的问题,我才知道在进行直播。当时手机的镜头正好能够拍到我,我赶快往后挪了挪,避开了镜头。我理解商家们是为了吸引人气开直播,可是这样把学员拍进去,真的不怎么好吧!毕竟我刚学跳舞,肯定不希望有人看到我僵硬的动作。”
网友@小鱼儿:“我就想问问大家,这样的情况算不算侵犯了我的隐私权和肖像权?毕竟他们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就把我的镜头放到了公共平台上。”
涉嫌侵犯他人肖像权和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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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络上搜索“直播”,可以看到很多相关内容:“有人在景区酒店温泉池边直播,游客泡温泉被入镜”“女子剪发被4部手机对着直播”“乘客乘车时被直播,全程不知情”……等等这些类似事件暴露出当下一些商家为了营销,在经营过程中对他人肖像和隐私的不尊重以及对直播行为的不当处理。山西锦亚律师事务所律师祝律师说:“顾客在消费过程中享有肖像和隐私不受侵犯的权利,任何未经他们同意的直播或拍摄行为都可能构成侵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110条和第1019条规定,每个人都有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等权利。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民法典》第1032条和第1033条规定,每个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本人同意,否则拍摄、直播都是属于侵犯他人隐私行为。”
在人人都有“摄像头”的时代,我们要注意自己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其他人的权益,任何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都应被制止。 七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