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见军帖,可汗大点兵,军书十二卷,卷卷有爷名。阿爷无大儿,木兰无长兄,愿为市鞍马,从此替爷征。”“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万里赴戎机,关山度若飞。朔气传金柝,寒光照铁衣。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
南北朝时期的叙事长诗《木兰辞》带来的不仅是艺术审美享受,也让人们有机会从艺术的视角去理解诗歌背后隐含的军事历史背景以及波澜壮阔的民族融合。
关于《木兰辞》产生的年代,多数学者认为是北朝北魏时期,也有学者认为反映的是隋末唐初的情景。著名学者余冠英在《乐府诗选·木兰辞注》中判断,“产生于北魏对柔然的战争,因为与诗中的地名相吻合”。
北魏是南北朝的开创者,北朝包括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和北周,其中的北魏维持北方统一时间约一个世纪。《木兰辞》创作的背景很可能就是公元5世纪鲜卑族政权北魏与北方柔然的战争。我们通过《木兰辞》中出现的军书点兵、自购装备、策勋十二转等词汇,可以看到那个时代的特征,也能读出当时的兵役制度特点。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兵者,国之大事”。战争与兵役制度密不可分,我国古代多有反映战争和兵役制度的诗作,例如《诗经》、汉乐府等。西周时期,基本上是所有的贵族男子都要服兵役,而平民一般不允许当兵,即“国人当兵,野人不当兵”。《诗经》中有大量关于战争和兵役的作品,多反映征人思乡、怨妇思夫,但也能从中看出当时的兵役制度。《卫风·伯兮》,“伯兮朅兮,邦之桀兮。伯也执殳,为王前驱”。这首诗表达了妻子对丈夫英勇的赞美,战争来临虽然使双方要分离,但此时妻子有着强烈的自豪感,因为其丈夫“为王执殳”,而执殳之人是周人军队中的勇士,在车战中为车上先锋,执殳在阵前作开道先锋。
春秋时,战争多在贵族之间进行,虽然有平民服兵役,但当兵仍以士族为主体,为国征战是社会上层阶级的荣誉。《诗经》中《秦风·无衣》就是一首反映战士同仇敌忾、保家卫国的名篇,体现了为国征战的荣誉感。“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戈戟,与子偕作。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我们可以从诗中联想到,年轻将士自己装备兵器、身着统一战袍,雄赳赳气昂昂整装待发。
战国时代的战争日益残酷,规模也越来越大。秦国实行征兵制,几乎全民皆兵。长平之战中秦王亲自督战,“赐民爵各一级,发年十五以上悉诣长平”。秦帝国一统天下后,“北筑长城四十余万,南戍五镇五十余万,骊山、阿房之役又七十余万”。孟姜女的文学叙事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这一历史状况。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通行世兵制。在那个大动荡的时代,户籍人口数量大大减少,为确保获得足够兵源,为政者推行军户民户异籍之制。北魏早期的军队完全由本族人组成,实行世兵制,也就是说当兵是一种权力,可以享受到政府规定的优待。军户由军队或州郡管理,专为国家服兵役,父死子继、世代服役,以保证国家兵源,称为世兵制。军户可获得军户土地,不用向政府交纳租税,所要负担的就是兵役。军户制度最大的好处就是兵农合一,平时生产战时打仗,节省了军费开支,避免了征兵制增加农民负担及妨碍农业生产。
从《木兰辞》来看,木兰家应为军户,因此在木兰父亲年事已高、“阿爷无大儿,木兰无长兄”的情况下,仍然“军书十二卷,卷卷有爷名”。也正因为是军户,木兰才女扮男装、替父出征。木兰决定为父从军之后,第一件事就是买马,“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这显然是军户自备物资的体现。
“归来见天子,天子坐明堂。策勋十二转,赏赐百千强。可汗问所欲,木兰不用尚书郞。”从这些诗句可以看出,军户的社会地位比较高,出征乃至受伤的士兵往往能为其家庭带来奖赏。凯旋的将士还会有更多的赏赐,甚而加官晋爵。“策勋”即是以军功授爵,军功加一等,官爵也随升一级。木兰经过十年征战,可以授“尚书郎”的高官,木兰却不肯接受官爵,更愿意辞官归故乡。
北魏后期分裂为东魏、西魏。东魏由高欢执政,北魏王朝遗留下来的鲜卑军户大多归附高欢。西魏的鲜卑军户很少,为了应对战争需要,掌权者宇文泰改变北魏兵役制度首创“府兵制”,开始招募关陇贵族、平民入伍扩充乡兵。府兵制借鉴了鲜卑兵制、南朝兵役制度的一些内容,兵员选择方式上也有了很大的变化,在征兵丁口上采取“家有三丁者选材力一人”的方式。这种方式就不会存在《木兰辞》中“阿爷无大儿,木兰无长兄”,而仍需要按“世兵制”从军的情况。宇文泰开创的府兵制延续了三百余年,在隋唐统一天下、开疆拓土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