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土地资源、水资源、生物资源以及气候资源数量与质量的总称。为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我国制定了多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设立了若干个破坏生态环境的罪名。以下结合案例介绍其中一二,以提醒农民朋友在发家致富时切勿破坏生态环境,否则可能既被判刑又要赔偿。
1未批占地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案例
刘某承包有20亩基本农田,为了搞养殖,他就在农田上挖池塘、盖鸭棚,并硬化路面等。相关部门接到举报后,经调查和鉴定,刘某非法占地9亩,其中8亩地块种植条件已被严重破坏。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2万元,并支付生态损害修复费15万元。
说法
国家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以及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严禁乱占、滥用耕地。擅自改变农用地用途的,可能面临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2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规定,“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其他耕地10亩以上。“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其他耕地10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本案中,刘某擅自在基本农田上搞养殖,改变农田用途达9亩,造成8亩农田的种植条件严重毁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2猎杀野生动物,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案例
朱某的女朋友患有哮喘,朱某听说猫头鹰能治哮喘,就在某乡镇的树林里用随身携带的弹弓猎杀了两只猫头鹰,结果被森林公安抓获。经鉴定,朱某捕捉的两只猫头鹰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领角鸮”,总计价值人民币3万元。法院经审理,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1年、罚金5000元,并支付3万元的生态资源损害补偿金。
说法
我国设立了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是指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的规定:犯该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实施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涉案价值2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应当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本案中,朱某明知猫头鹰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仍然实施猎捕行为,且两只猫头鹰价值3万元,其行为无疑构成了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3随意砍伐自家承包林,构成滥伐林木罪
案例
徐某早年承包村里的荒山造林,现已成材。为了收回投资,徐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砍伐了40立方米林木,在销售时案发。法院经审理,以滥伐林木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罚金1万元,赔偿国家森林资源损失和生态环境损害等费用6万元。徐某想不通,怎么砍伐自家林木也犯罪呢?
说法
有的村民认为,自己对承包种植的林木享有所有权,当然可以想砍就砍,其实不然。森林是国家的宝贵资源,为了保障森林生态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57条第3款规定:“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林地上的林木,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核发采伐许可证。”据此,擅自砍伐自家的林木,也违法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5条第2款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滥伐林木的情形包括:一是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二是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所有的林木;三是超过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数量采伐他人的林木。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以10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至1000株为起点。
本案中,徐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砍伐自己承包并享有所有的林木,属于滥发林木。由于滥伐林木40立方米已属于“数量较大”,故其行为构成了滥发林木罪。
潘家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