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孙向阳) 1月至4月,我市居民消费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持平,其中,食品烟酒类、消费品价格下降,非食品烟酒类、服务价格上涨。这是记者近日从国家统计局大同调查队获悉的。
今年以来,我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呈现“倒V”态势,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下降;2月份,居民消费价格由降转升,同比上涨;3至4月,同比涨幅均持平。其中,食品类价格继续保持回落走势,是影响CPI指数走低的主要因素。1月至4月,我市鲜果价格降幅明显,主要是各种时令水果品种丰富,消费者选择性多,供应量增加,加之天气转暖,物流运转较快,成本降低,进一步拉低了鲜果价格;鸡蛋市场供应充足,保持供大于求的局面;工业品价格升温,受国际金价波动影响,贵金属饰品价格上涨;受气候影响,中药材或减产或无法收割,导致市场供应紧张,致使中药材价格整体上涨;服务价格小幅上涨,主要是一般医疗服务价格、宾馆住宿价格出现上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