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昱郁) 近日,在一起借贷纠纷执行案件中,由于被执行人经济困难,使得执行陷入两难境地,经过天镇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倾心化解,成功将“两难”变“双赢”。
某公司与张某伟、张某平、原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由于张某伟未如期履行还款义务,某公司申请执行,执行标的174728.92元。在执行过程中,经查询,被执行人张某伟名下已没有任何可供执行财产,于是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张某伟户籍所在地进行实地走访调查。上门执行时,张某平(张某伟父亲)如实向执行干警诉说自己的“难处”。经过干警核实了解,被执行人家庭情况确实比较特殊,张某伟现在监狱服刑,张某平因患眼疾丧失劳动能力,原某某(张某伟母亲)下落不明。张某伟一家三口之前居住的一处老旧房子也无任何手续,无法处置。
基于被执行人的现状,法院一方面告知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另一方面劝说张某平先想办法履行一部分案款,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张某平当场履行11015.6元,剩余执行案款分期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