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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过期药品“有家可归”

  “之前买药买多了,好多都过期了。”过期药回收处理是让不少市民感到头疼的问题,家中没有拆封的药或者过期药品成为“烫手山芋”,直接丢垃圾桶感觉不合适,想送到回收点却很难找。记者从市市场监管部门获悉,对药品回收问题我市正在出台方案,近期将会向社会公布,真正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家庭“小药箱”变成健康“保险箱”。

  药品是特殊商品,一经售出不能退。不用的药品处理不当或随意丢弃,可能会引发用药安全、环境污染等社会问题。“绝大部分家庭疫情时都囤积了大量药品,一般药品保质期为2到3年,今年将是药品过期的高峰期。”市民张先生告诉记者,之前药监部门组织过回收过期药品,现在问了几家药店都不再回收。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过期药品是指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属于废药品。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21年版)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规定,家庭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药品属于生活垃圾中的危险废物,只要未集中收集,上述废药品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按照生活垃圾处理。

  2019年起,我国在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废药品及其包装物”按有害生活垃圾回收。因此,如果家庭过期药品没有被分类集中收集,可以破坏药品包装盒后,随生活垃圾分散丢弃、分类回收,相对风险较小。如果送至正规回收点统一回收,需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以减少对环境的危害。呼吁广大市民树立科学合理的购药用药理念,积极倡导和传播合理用药理念,减少囤药、减少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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