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剑) 日前,浑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处理了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寻衅滋事的严重违法案件。
近日,该大队指挥中心接报警称:在思源社区附近路段,一男子酒驾别停正常行驶车辆,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响应,沙圪坨中队立即前往事发地。民警到达现场了解到,双方因挪车起了冲突,尽管报警人已尝试离开冲突现场,但对方仍然不满,酒后驾车追赶并拦截了报警人的车辆。争执中,报警人察觉到对方驾驶员可能饮酒,便报了警。
民警现场调查取证,通过呼气式酒精测试,确认报警人未饮酒,追赶男子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04毫克,远超法定醉酒标准。通过行车记录仪进一步调查,警方确认该男子酒后驾车的行为。后经血液检测,证实该男子属于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
目前,该名醉酒驾车的男子被作出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的行政处罚。此外,他还将因危险驾驶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