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龙中华) 记者从市残疾人服务指导中心了解到,为了更好地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该中心将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自主创业补贴。
据介绍,此次发放的补贴包含一次性经营场所补贴1000元和启动资金补贴1000元。
申请条件如下:残疾人需具有大同市户籍、在法定就业年龄段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自2018年1月1日起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所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自市场监督管理局(或民政局)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含1年)以上。
9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到户籍所在地县(区)残联填写《大同市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补贴申请表》,并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正常运营证明及其他相关申报材料。经市残疾人服务指导中心审核通过后发放补贴。
需要注意的是,同一残疾人同一年度不可同时申请两类补贴,已申领社会保险补贴的不能再申领创业补贴,去年已享受创业补贴的今年不能重复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