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尚铁军) 10月18日17时许,浑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二岭中队民辅警在县城永安西街州衙附近开展专项行动时,发现一辆无牌摩托车的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立即将该车拦下检查。民警发现该驾驶人身上散发出阵阵酒气,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24mg/100ml,已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违法行为。
进一步核查中,民警又发现该摩托车并未注册登记,驾驶人也未取得任何驾驶资质,且驾驶人还不是第一次酒后驾驶,其于2023年12月28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查处过,此次属于二次酒驾。
在对该驾驶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和法律普及后,民警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无证驾驶、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二次酒驾、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20日并处罚款2550元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