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龙中华) 日前,天镇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调解了陕西某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与中铁十七局集团某工程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案件,所有执行案款均已执行到位。
据悉,此前在大张高速铁路某标段工程中,被执行人将部分工程委托给申请执行人施工,并签订了《工序劳务作业合同书》。工程完工且验收通过,大张高铁也已于2019年投入使用,然而被执行人却未支付申请执行人工程劳务费及履约保证金共计216万余元。申请执行人在多次催要无果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多次对其名下银行账户实施网络查控,但因是对公账户,冻结失败。之后,干警又赴晋中市榆次区,查封其名下不动产。
在此过程中,执行法警多次实地走访调查,积极做双方调解工作。经实地考察发现,被执行人企业虽信誉良好,但受资金周转影响暂无法及时还款。为减少执行对企业的负面影响,同时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法警与被执行人公司法务部沟通,组织双方调解,最终促成执行和解协议,案款全部履行,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