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灵丘县,当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脑海中浮现的第一个人便是张新花。作为该县市场监管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主任与该县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她以3566次专业维权,成功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0余万元。
“每一次投诉都是消费者的信任托付,必须争分夺秒处理。” 张新花说,自2021年3月,她便开启了全年无休、24小时待命的工作模式,将个人手机与投诉热线紧密相连,随时准备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2月10日,赵女士反映,她在一家美容院除痣,结果效果不佳,双方因此产生纠纷,随之来到县消费者协会反映。经过张新花耐心劝导,最终达成和解,美容院给予赵女士1000元的经济补偿。
去年5月2日深夜,张新花的手机突然急促响起,一位外地游客焦急投诉,称网上预订的酒店到达后却无房可住。挂断电话,张新花迅速赶到事发酒店。现场,游客满脸焦急与无奈,酒店工作人员则面露难色。张新花了解到,因游客抵达时间太晚,加之酒店入住高峰,导致房间被误分配。她站在酒店大堂,一边安抚游客情绪,一边与酒店负责人协商,从情、理、法多方面沟通。最终,酒店为游客妥善安排住宿,并给予经济补偿。游客激动地握住张新花的手说:“大半夜还能这么迅速解决问题,太暖心了!”
回忆起处理消费者刘女士的投诉,张新花记忆犹新。两年前,刘女士花2989元购买的手镯佩戴半年后出现变色情况,与商家多次协商无果。张新花与监管所工作人员来到金店调查,商家拿出鉴定证书称产品无质量问题,拒绝退换。张新花向商家阐述放心消费环境建设的重要性,鼓励商家树立良好口碑。经过多次调解,商家终于同意为刘女士更换手镯。
在维权工作中,张新花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她积极推动股所联动维权模式,规范投诉受理流程,让投诉处理更加高效。凭借突出的工作成绩,张新花先后荣获山西省消费者协会 “2022消费维权年度人物”、山西省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 “2022年度先进个人” 等荣誉。 本报记者 龙中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