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剑) 为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持续净化市场秩序,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围绕广大人民群众密切关注及社会舆论集中的重点领域,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查处了多起知识产权领域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日前,该局公布八件典型案例,警醒市民了解、尊重知识产权。
一、“一种固定底座”专利侵权纠纷案
去年4月,张某发现在华严广场由山西某商贸有限公司搭设的演艺大舞台所使用的防护栏底座,侵犯了其“一种固定底座”专利权,向市市场监管局提出处理请求。
市市场监管局经调查发现,被请求人某商贸有限公司在华严广场组织舞台文艺活动时,出于防护需要自制了与请求人张某专利“一种固定底座”高度一致的防护栏底座,并投入使用。被请求人仿制并使用的排队防护栏底座,包含与权利人专利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同或等同的技术特征,根据专利侵权判定全面覆盖原则,请求人指控涉案防护栏底座侵犯了其专利权的行政请求,市市场监管局予以支持,并作出行政裁决判定侵权。
二、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侵犯“奔驰”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去年7月,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案件线索,对当事人我市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调查。经查,当事人门店招牌、室内玻璃、维修工具、工人服装上均有“奔驰”“MERCEDES-BENZ”等字样标识,且均未得到商标权利人授权,通过店内维修收据计算,违法经营额共计26050元。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给予从轻处罚,没收违法所得26050元、罚款30000元。
三、某烟酒店侵犯“国窖1573”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去年8月,平城区市场监管局接举报后对平城区某烟酒店调查证实,该烟酒店出售的一箱“国窖1573”白酒,货值金额4200元,经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鉴定为侵权商品,侵犯了“国窖1573”注册商标专用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平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给予从轻处罚,没收侵权酒品一箱,罚款30000元。
四、某鞋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去年8月,平城区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平城区某鞋店通过微商在网上以低价购进“始祖鸟(ARCTERYX)”“迪桑特(DESCENTE)”“萨洛蒙(salomon)”短袖T恤、冲锋衣、鞋子共计63件,截至查获尚未销售,经商标权利人鉴定为侵权商品,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平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法律法规,对当事人给予从轻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没收63件侵权商品,罚款5000元。
五、某建材经销处侵犯“多乐士”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去年10月,平城区市场监管局接到阿克苏诺贝尔漆油(上海)有限公司投诉举报,我市某建材经销处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多乐士”腻子粉。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有140袋“多乐士”腻子粉,现场经厂家人员鉴定为侵权商品。平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规对当事人给予从轻处罚,没收侵权腻子粉140袋、罚款4000元。
六、新荣区某商店销售侵犯“南孚”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去年4月,新荣区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中发现,辖区内某商店销售的标注有“南孚”商标的电池1285节,经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辨认,当事人销售的电池为假冒商品,侵犯了“南孚”注册商标专用权,新荣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给予从轻处罚,没收侵权电池1285节、罚款2570元。
七、灵丘县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去年3月,灵丘县市场监管局接市市场监管局关于灵丘县某公司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除渣剂案件交办通知书。经查,该公司未经授权销售标有注册商标除渣剂的行为,侵犯了商标专用权,违法经营额共计26681元。灵丘县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给予从轻处罚,罚款31000元。
八、某公司侵犯“安琪”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去年6月,云冈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案件线索,对某商贸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发现该公司现库存的5箱共计1057袋(已售四箱,共计923袋,利润为184.6元)包装标注生产厂家为“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的“安琪高活性干酵母”产品,未经商标权利人授权销售,侵犯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安琪”注册商标专用权。云冈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给予没收侵权产品“安琪高活性干酵母”1057袋,没收违法所得184.6元,罚款3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