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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有所为”值得提倡

  最近民政部牵头,与多部门一起推出《关于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推动实现老有所为的指导意见》。这事跟当下的老年人息息相关,值得推敲。

  以前,一提起老年人,很多人就会冒出“退休”“养老”“跳广场舞”这些词儿。好像人一上了年纪,就只能在家含饴弄孙,享天伦之乐。道理没错,退休了,该休息就得休息,该享受就得享受。但现代社会,人的寿命越来越长,身体也越来越硬朗,60岁、70岁正是经验丰富、时间充沛的时候,一味无所事事,岂不是种浪费?

  这个指导意见就很有针对性。意见中提到,老年人也是社会的一份子,他们有经验、有智慧、有热情,完全可以继续为社会发光发热。

  比如,社区里那些调解邻里矛盾的“和事佬”,很多都是上了年纪的老大爷、老大妈。他们人缘好,说话中听,几句话就能把矛盾化解了;还有那些义务教孩子读书写字的“银发老师”,他们耐心细致,一字一句地教,孩子们学得认真,他们教得更认真。

  再比如,很多老年人都有一技之长——木匠、瓦匠、裁缝、厨子……要是能把他们组织起来,成立个“银发工匠”室,既能传承传统技艺,又能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最重要是提供给老年人发挥余热的舞台。

  还有些老年人,接受新鲜事物的能力和愿望很强,他们完全可以做“数字助老”志愿者,教教其他老人怎么用手机挂号、缴费、买东西,让更多老年人享受数字生活的便利。

  其实,老年人参与社会,对他们自己来说也是一件大好事。人老了,最怕孤独,也最怕被社会遗忘,要是能走出家门,大家一起做点有意义的事情,强化自我价值,心情必定舒畅,身体也更有活力,这比吃啥保健品都强。

  当然,要让老年人真正实现“老有所为”,也不是光靠一纸文件就能搞定。咱们得实实在在为老年人创造条件,提供便利。比如说,社区可以多组织一些适合老年人参与的活动,提供一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政府部门也要在政策上多支持,比如给参与志愿服务的老年人一些补贴,或者在医疗、交通等方面提供一些优惠。

  说到底,“老有所为”不是一句空话,而是需要我们每个人都参与进来,共同营造的一个良好氛围。咱们要尊重老年人,理解老年人,支持老年人,让他们在晚年生活中,既能享受天伦之乐,又能继续为社会贡献力量。

  所以,下次再看到社区里招募志愿者,别犹豫,拉着家里的老人一起报名,让他们感受力所能及带来的“老有所为”的自我认同感、满足感和存在感。明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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