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辛雅君)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提升立法质量,16日,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召开《大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
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推动我市绿色转型发展,改善人居环境,市城市管理局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立法32项,借鉴国内20个先进城市的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论证修改,起草完成了《条例(草案)》。经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意见后,提交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条例(草案)》共6章36条,明确了责任主体、规划与建设、分类投放要求和相关法律责任以及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的管理责任。听证会上,市人大、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等多个政府职能部门、相关企业、物业公司、街道社区及居民代表等,针对《条例(草案)》拟设定的有关法律责任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和合法性进行听证。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立法是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有效手段。市城市管理局将对此次听证会的意见汇总并加以认真研究,进一步完善草案,并按法定程序提交审议,为《大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出台奠定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