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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驶上“快车道”

本报记者 孙露 摄影 戎禹仁

  面对新能源电动汽车日渐增长的趋势,如何推进充电基础设施的布局与建设,为新能源车主提供更好的补能体验?这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前行的必答题,也是助力打造“能源之城”的有效支撑。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需求,全面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程,致力为广大新能源汽车用户打造便捷、高效的充电服务网络,推动城市绿色交通迈向新台阶。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建成并运营各类充电站662座、充电桩5650台,中心城区覆盖率超过50%。

  科学布局

  充电便捷似加油

  10月14日中午,新能源车主徐立斌驾车来到平城区魏都大道西城墙南段一处充电站,白色的遮雨棚外观时尚新颖,19台高约1米的充电桩整齐划一,绿色的操作牌简约明了。他按照操作提示用微信扫码,该品牌充电桩电费收取标准及附近的其它桩点位置一目了然。从软件上弹出的充电桩位置和使用情况看,一周内中午11时至13时使用频率最高,峰谷电价分时段收费以及中午闲暇时段成为车主集中充电的首选。

  停车、插枪、扫码……短短几分钟时间,徐立斌便完成了一系列充电操作。他走进旁边的一处共享空间,发现这间精致小屋集纳了多项便民服务,配备直饮水机、应急药箱,设置书架、报刊文化休闲空间,还有提供免费手机充电、无线网络的智能服务角,为车主构建起“冷可取暖、热可纳凉、渴可饮水、累可歇脚”的休憩场所。

  据该充电站工作人员介绍,古城周边这样配套齐全的充电站有5处,全部是24小时开放,从手机上查看,充电站的定位遍布四周,充电便捷似加油。为方便车主夜间充电,每个智能充电桩旁都设有太阳能路灯,处处体现着环保、节能理念。“快充只需一小时左右,就可以让您的爱车满电出发。”这位工作人员说,希望通过专业的服务,让每一位新能源车主告别充电焦虑。

  记者从市能源局了解到,在统筹推进全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中,我市建立了由能源部门牵头,发改、工信、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等部门密切配合的协同联动机制,通过强化日常调度、加强部门协同,定期开展情况评估,持续跟踪问题解决,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推动相关部门在加强政策支持、优化审批流程、保障项目用地、强化电网接入、提供优质服务等方面发力。目前,我市重点在公共停车场、商业设施、旅游景区、交通枢纽等人口及车辆密集区域布局建设充电桩,基本能满足公共区域新能源汽车日常充电需求。

  政策支持,居住区充电不再难

  城市重点公共区域充电如此便捷,居民区作为新能源汽车充电的“最后一公里”,如何解决充电桩进小区难的问题呢?

  记者了解到,去年底,市能源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国网大同供电公司联合发布了《大同市居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指南(试行)》,以加快形成“慢充为主、快充为辅、安全智能、经济便捷、开放共享”的居民区充电网络,更好地满足群众购置和使用电动汽车的需要,助力推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与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指南》明确,新建居住区应确保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满足直接装表接电要求,预留充电条件的新建居住区建成投用的充电基础设施比例不低于15%。推进既有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应装尽装,支持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按照“统建统服”模式建设公用充电设施,建议同一小区只允许一家企业经营。居民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及在地下车库建设的公用充电基础设施,供电电源应采用单相220V交流电压,额定电流不应大于32A,自用桩以7kw交流桩或随车桩为主,公用桩以交流桩和小功率直流桩为主,具备有序充电功能。居住区存量充电桩应合理开展智能化改造,接受电网调控。针对既有居住区电力容量不足的问题,供配电设施产权属于供电企业的,由供电企业提出解决方案,做好配电网升级改造工作。供配电设施产权属于开发企业或小区业主所有的,由产权所有者提出解决方案并负责进行升级改造。

  电动汽车用户可提出居住区电动汽车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安装申请,到所在居住区居(村)委会填写申请书,提交安全承诺书,再到所在区域供电企业提出用电报装申请。自用桩提供以下材料: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车位产权(使用权)证明,电动汽车权属证明,居(村)委会盖章同意的安装申请书(自用桩)。公用桩提供以下材料:用电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土地场地权属证明文件,用电工程项目批准文件,居(村)委会盖章同意的安装申请书(公用桩)。

  创新引领,重卡换电建站有奖补

  为打造我市新能源商用车产业生态,加强新能源换电重卡换电站建站奖补资金规范管理,引导新能源换电重卡换电站加快布局建设,依据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商用车互通互换生态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快新能源商用车互通互换生态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试行)》精神,我市近期出台了《新能源换电重卡换电站建站奖补实施细则》。

  市能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奖补对象涉及的新能源换电重卡换电设施为2025年4月后建成,满足换电要求和建设相关标准的新建重卡换电站。申报单位为换电站项目的投资建设单位,具有换电站项目的所有权。同一项目有多个投资主体的,相关单位自行商定一个投资主体为申报单位。对验收合格、管理规范的新能源换电重卡换电站,除国家、省奖励外,还要按项目总投资的3%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申报条件为:新能源换电重卡换电站建设运营企业须完成换电站项目备案,换电站的设备、建设施工、竣工验收、运营管理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技术标准、设计规范要求(应具备验收报告和项目所在地能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申报文件),全时段向社会各类新能源重卡开放。

  按照申报与审核流程,市能源局拟定申报通知并向社会发布,各项目单位准备申报材料自主申报。各县区能源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相关单位对换电站的对外开放性、设施情况与申报内容一致性、运营状态等进行现场查验。在复审和公示环节,市能源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必要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抽查,将拟享受奖补资金的换电站项目分批次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后无异议的项目,由市能源局会同市财政局拟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报市政府审定。最终,由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批准的资金安排计划,按程序拨付奖补资金。

  “下一步将加快电动重卡充换电体系构建,预计年底建成充换电站35座,基本满足全市电动重卡需求,初步实现重点运力场景和交通节点全覆盖。”市能源局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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