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昱郁) 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为加快打造我市新能源商用车产业生态,促进新能源商用车推广应用,对购买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新能源换电重卡,在国家、省推广应用补助的基础上,给予一次性奖励1.2万元/辆。
据介绍,根据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新能源商用车互通互换生态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试行)》,新能源换电重卡是指依法在公安机关和交通运输部门注册登记的营运类重型货运换电式纯电动汽车。对购买满足换电要求、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新能源换电重卡,除国家、省推广应用补助外,再给予一次性奖励。
政策实施时间自2025年4月12日至2027年4月12日,新购置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道路运输证》注册和申请人递交申请及补正材料,递交日期均应在政策实施期内,否则不予受理。
该局相关负责人说,申报新购置新能源换电重卡奖励资金的机动车所有人,可在政策实施期内向办理《道路运输证》所在地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按照审核结果支付奖励资金给机动车所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