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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城区公布假冒伪劣食品典型案例

  本报讯 (记者 刘剑) 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全力守护消费者身体健康,日前,平城区市场监管局公布3起典型案例,警醒商家引以为戒。

  生活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平城区市场监管局对某生活超市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销售的干脆面超过保质期,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依据《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规定,该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并没收过期食品。

  酒水商行销售的商品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某酒水商行销售的“45度10年老白汾酒”和“42度巴拿马20汾酒”为假冒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产品,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该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并没收侵权商品。

  加工厂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某杂粮加工坊生产的豌豆面、燕麦米、高粱糕面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该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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