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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明年提标

统一提高至上一年度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的22%

  本报讯 (记者 双红) 为保障残疾人权益,近日,我市依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从2026年1月1日起,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将提标。

  据了解,残疾人“两项补贴”是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生活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包括城乡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中所有持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包括所有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以及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含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在内的多重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补贴标准分别按上一年度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的15%和20%动态调整。同时,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按照一级、二级残疾人补贴的50%发放。

  根据《通知》要求,自2026年1月1日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均按照上一年度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的22%确定,即由原来的15%和20%统一提高至22%。依次测算提标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为122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122元/人/月,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61元/人/月。

  残疾人“两项补贴”办理流程

  1.线下办理:申请——初审——审核——审定。

  (1)申请:按照本人自愿的原则由本人或监护人通过村(居)委会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填写《大同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或《大同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

  (2)初审:乡镇(街道)对申请人的残疾程度以及收入、低保状况进行核实,提出初审意见,报县(区)残联审核;

  (3)审核:县(区)残联收到初审意见后,对申请人的残疾状况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转送同级民政部门审定;

  (4)审定:县(区)民政部门接到申报材料后,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调查和审定工作,补贴资格审定通过的自申请当月起计发补贴。

  2.线上办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通过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及其移动端、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mca.gov.cn/)及其移动端“民政通”全程在线提交申请、查询、修改残疾人“两项补贴”证明材料。

  3.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需要递交的材料:

  (1)《大同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或《大同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

  (2)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

  (3)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还须提供低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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