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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发布烟花爆竹消费提示

  本报讯 (记者 刘剑) 为让广大消费者过一个平安年、幸福年,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烟花爆竹消费提示,提醒市民科学选购、正确燃放。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市民在选购烟花爆竹时,应在具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正规场所购买,不要到无证摊点、不法商贩处购买,不要在微信、抖音等平台网购。普通消费者只能购买“个人燃放类”产品。选购的烟花爆竹应无霉变、无变形、无漏药、无浮药,产品标志应完整、清晰,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警示语和燃放说明。

  据了解,我市燃放烟花爆竹政策由全区域禁放调整为限放,市民燃放烟花爆竹时,要注意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时间。

  该局提醒广大市民,尽可能不要在家里储存烟花爆竹,如需短期存储,应放置在小孩无法接触的地方,同时做到“三个不要”:不要靠近火源,不要淋雨受潮,不要大量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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