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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至8批国家集采药品接续采购中选结果落地我市

涉及310多种常用药品

  本报讯 (记者 高燕) 记者近日从市医保局获悉,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1至8批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在我市公立医疗机构落地执行。此次接续采购涉及310多种临床常用药品,覆盖抗感染、抗肿瘤、降血糖、降血压、降血脂、神经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等26个治疗领域。

  药品集采是推进医保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药品集采常态化,药品虚高价格水分被持续挤压,降价成效正惠及更多患者。本次接续采购是国家组织集采的化学药品首次开展全国范围统一接续,由江苏、河南、广东三省医保局联合牵头,各省份全部参与,实现了采购规则规范统一。为了让患者持续获益,1至8批国家集采药品接续采购中选结果采购周期为2026年3月3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此次国采药品接续采购中选品种供应清单包括:阿托伐他汀钙片、瑞舒伐他汀钙片、依折麦布片等降脂药,厄贝沙坦片、苯磺酸氨氯地平、硝苯地平控释片等降压药,阿卡波糖片、恩格列净片、卡格列净片等降糖药;富马酸比索洛尔片等心血管用药;头孢类抗生素等抗感染药,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等抗肿瘤化疗药,治疗阿尔茨海默病的盐酸多奈哌齐片,眼科用药左氧氟沙星滴眼液、盐酸奥洛他定滴眼液等;泮托拉唑钠肠溶片、艾司奥美拉唑镁肠溶片等胃药,不仅品种多样,还包含片剂、胶囊剂、分散片、散剂、注射剂、颗粒剂、口服溶液剂、眼用制剂、吸入制剂等多种剂型。

  本次接续采购将优化中选药品使用考核,医疗机构在优先使用中选药品的基础上,剩余用量可结合临床需求适量采购同品种价格适宜的其他药品,避免集采执行“一刀切”。市医保局要求,各级医保部门要强化中选企业供应和医疗机构采购执行情况监测,密切关注高价非中选产品异常使用、采高价不采低价、采购进度低于序时进度等现象;畅通医药机构的沟通和反馈渠道,发现中选产品不能及时足量供应的,通过提醒、约谈等方式督促企业保障供应;收到本区域内集采中选产品质量相关投诉等信息后,应及时向本区域药监部门反馈并及时跟进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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