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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为困难群众 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本报讯 (记者 双红) “困难群众风险保障服务项目”是市政府2026年15项民生实事项目之一。记者近日从市民政局获悉,该项目由市、县两级政府与保险公司共同出资,将为全市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22万名困难群众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据了解,意外伤害保险的参保对象为全市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份保费20元,由市、县两级政府和保险公司各承担50%。该保险主要提供意外伤害身故、意外伤害伤残、意外伤害医疗3项保障。其中,意外伤害身故、意外伤害伤残最高赔付限额为2万元,意外伤害医疗最高赔付限额为2000元。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负责人介绍,为公平、公正、高效推进此项民生实事落地,将由各县(区)民政局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确定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并与中标保险公司依法签订保险合同。困难群众参保实行“免申即享”,由各县(区)民政部门统一组织投保,负责提供参保群众名单、支付保险费及相关投保资料。同时,期间新增符合条件的参保对象,自符合条件的次月起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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