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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有丰厚收入或积蓄 子女也必须承担赡养义务

  编辑同志:

  由于年事已高和疾病,我已失去生活自理能力。而面对我希望居家养老,给予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的要求,具备相应条件的儿、女却以我有丰厚的收入和积蓄,可以另请他人照顾或去养老院为由拒绝。请问:儿、女真的能因为我有钱而无需承担赡养义务吗?

  读者 王春花

  王春花读者:

  儿、女同样不能拒绝承担赡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7条第2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即赡养义务属于法定义务,只要父母符合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中的一项情形,子女就应当对其履行赡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3条、第14条第1款、第15条也分别规定:“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即赡养的方式不单纯是给付赡养费,还包括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应当尊重父母的意见。结合本案,在你由于年事已高和疾病,失去生活自理能力,且希望居家养老的情况下,有相应条件的儿、女自然不能因为你有丰厚的收入和积蓄,企图以另请他人照顾或去养老院为由一推了之,进而拒绝对你履行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照顾你特殊需要的赡养义务。

  律师   颜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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