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晓旭,男,汉族,1971年4月生,山西偏关人,1994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教育学、法学学士学位,法律硕士。1990年9月,山西大学政治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习;1994年8月,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干部(其间:1994.11—1995.08神池县扶贫);1995年8月,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公诉处书记员;1999年7月,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科级助理检察员;2002年7月,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公诉处正科级助理检察员(其间:2002.08—2004.01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挂职锻炼;2004.06获得山西大学法律硕士学位);2006年3月,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2006年6月,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2006年9月,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检察员;2009年4月,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指导处处长、检察员;2010年5月,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检察员;2014年9月,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处处长、检察员;2016年2月,山西省纪委监察厅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2017年1月,山西省纪委监委第九纪检监察室主任;2017年4月,山西省纪委副厅长级干部〔试用期一年,第一执纪审查(调查)室主任〕;2017年11月,中共大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2017年12月,中共大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