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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北镇大同镇

高平

  清代大同仍设镇,山西共设两镇,曰:太原镇、大同镇。在《清实录》中,常将太原镇称之为“南镇”,大同镇称之为“北镇”。太原镇先驻太原府,康熙二十二年(1683)移驻平阳府。大同镇驻大同府。

  一、建制:(《清实录山西资料汇编》)

  清朝在山西的军队,主要是八旗驻防兵和绿营兵。清末在绿营中选编了一部分练军,又仿照西法建立了新军。也曾于晚清时搞过勇营,招募勇壮者组建。

  (1)绿营

  山西绿营官兵经制定于顺治二年,绿营制分标、协、营、汛四种。总兵所属为镇标,副将所属为协,参将、游击、都司、守备所属为营,千总、把总、外委所属为汛。兵分马兵、步兵、守兵等几种。大同绿营原设操守,顺治十一年(1654)改设大同镇总兵,驻大同府,辖本标中、左、右三营及分驻之一协24营、126处汛地、575处墩塘。共设官弁319人,兵丁7739人,马匹2409。一协24营为:杀虎协驻右玉县杀虎堡内,设副将。协标左营驻杀虎口,设都司。协标右营,驻杀虎口,设守备。河保营,驻河曲县,设参将。保德营,驻保德州,设都司。宁武营,驻宁武府,设都司。偏关营,驻偏关县,设都司。镇西营,驻苛岚州,设守备。平鲁营,驻平鲁县,设都司。靖远营,驻和林格尔厅,设都司。归化营,驻归化厅,设都司。水泉营,驻偏关县水泉堡,设守备。新平路,驻天镇县新平堡,设参将。浑源营,驻浑源州,设守备。天城营,驻天镇县,设都司。阳和营,驻阳高县,设守备。得胜路,驻大同县得胜堡,设参将。丰川营,驻丰镇厅高庙村,设守备。助马路,驻左云县助马堡,设参将。怀仁路,驻怀仁县,设守备。东路营,驻代州,设参将。忻州营,驻忻州,设都司。北楼营,驻繁峙县,设都司。灵丘营,驻灵丘县,设都司。山阴营,驻山阴县,设都司。

  截至宣统三年(1911),山西绿营兵除防边弁兵外,其余基本裁没。大同镇仅有总兵1人,参将3人,游击3人,都司3人,云骑尉12人,恩骑尉12人,千、把总15人,外委26人,兵丁160人。

  (2)练军

  练军始于同治、光绪年间。山西练军于光绪十年组建。俸饷比绿营兵高,装备比绿营兵好。

  大同镇标练军分统官为大同镇总兵。辖马队7旗,步队1营。共设官弁26人,兵夫1851人,马1092匹。

  马队第一旗驻山阴县岱岳站,第二旗驻阳高县,第三旗驻萨拉齐达舍太,第四旗驻宁远厅舍必严,第五旗驻归化厅察素齐,第六旗驻代州阳明堡,第七旗驻大同府。各旗设旗官2人,哨官2人,兵夫193,兵马156匹。

  步队一营,驻萨拉齐厅包头镇,设营官1人,哨官4人,兵夫500人。

  (3)勇营

  山西招设勇营始于同治年间,几经反复,于光绪年间,裁撤殆尽。大同曾于同治六年(1867)招设省标大同镇标亲军马队营200人,次年即裁撤,可谓昙花一现。

  (4)巡防队

  山西于光绪末遵照陆军部巡防队试办章程,将分扎太原、大同、口外之续备马步炮队各旗改为巡防队,之后又添募一队,共分22队,分三路。大同巡防队为中路,设中路统领,辖马、步7队,此中步队3队,马队4队。共有官弁士卒等1558人。

  此外,右玉杀虎口还驻有满八旗兵,但不归大同镇管辖。

  二、主官

  大同镇的主官为大同镇总兵,清代规定总兵为常设武职正二品官,管辖本标及所属各协、营,镇守本镇所属地区,受本省总督与提督节制。总兵分为陆路与水路两种。全国共有陆路总兵七十人,山西二人,大同总兵即其中之一。大同镇总兵所属有副将、参将、都司、守备、千总、把总、外委等官。副将为武职从二品官、参将为武职正三品官、游击为武职从三品官、都司为武职正四品官、守备为武职正五品官。据史籍不完全记载,有清一代任过大同总兵的共有61人(含署大同总兵、护理大同总兵):彭有德、赵良栋、李应魁、何傅、鲍敬、王弼、康调元、俞益谟、张文焕、张自兴、马焕、马觌伯、王以谦、祖秉衡、张善、徐起凤、李如柏、冶大雄、南天祥、张朝良、王能爱、那尔泰、瑚宝、吕瀚、张乃义、额僧格、曹英、巴颜弼、那丹珠、哈攀凤、官达巴、兴奎、富成、沐特恩、巴扬阿、明安、王模、张绩、董连第、刘荣庆、刘国庆、清安、积庆、恒安、孔广顺、鞠殿华、庆德、马升、张树屏、黄金志、林成兴、刘光才、沈玉贵、杨鸿礼、孔庆庚、窦从周、韩延贵、王德胜、陈希义。第一任总兵彭有德是于顺治十一年出任,因镇压姜瓖反清有功提拔起来的。无独有偶,末任总兵陈希义也是因镇压大同辛亥革命有功而由统领官提拔为大同总兵官的,但他的运气却不如彭有德,他于宣统三年(1911)十月十四日出任,仅仅是昙花一现。在这六十一名大同总兵中,多有恪尽职守、忠贞勇敢、功勋卓著者,诸如前面已述过的康调元,这里不再赘述;张树屏光绪六年(1881)至十五年(1889)任大同总兵,清政府“予积劳病故,前山西大同镇总兵张树屏优恤,在山西省城建祠,并附祀各省淮军昭忠祠,事迹宣付史馆立传”。(《德宗实录》);林成兴于光绪十五年(1889)二月署大同镇总兵,“以功绩卓著”,“照军营立功后积劳病故例优恤,并附祀大同镇总兵张树屏专祠”。程之伟,光绪十九年(1893)九月任大同镇总兵,以“卓著勋劳”,光绪帝“赏给用宝福字一方,小卷八丝缎二件”。呼延霖于光绪十八年八月任大同总兵,光绪三十一年(1905),清政府“以功绩卓著”“照军营立功后积劳病故例优恤,并附祀山西省城前山西巡抚曾国荃专祠”。尚有多多,不再枚举,大抵在形势动荡时方显良将忠勇本色,正所谓“乱世显忠臣,板荡出英雄”。

  但也有一些庸劣不职者,乃至贪赃枉法者,诸如:大同镇总兵恩承阿自嘉庆四年(1799)起至九年(1804)止,“将该镇所辖中、左、右、前四营马干银两俱令摊扣”,仅其任所就存现银一万一百余两,震动朝廷,嘉庆帝大怒曰“总兵为专阃大员,乃敢贪黩无厌,败坏营伍,至于此极,实属可恨”。是故,连山西都督、山西巡抚亦因失察之罪而被“交部严加议处”。张乃义,乾隆十八年任大同镇总兵,揑冒开销,私侵入囊达四千七百余两。光绪年间的署大同总兵沈玉贵,因“所募马队,克扣侵吞,且有贿卖差缺情事”,被“即行革职严追”,和他有连带的都司王丕绪、陈绍虞、陈绍辂、试用府经历贾象谦一并革职。(清实录)

  三、职守

  山西大同镇系“边防重地”,故职责重大,除日常驻防边墙、边堡、塘汛外,还负有修葺边墙、协守税卡之责。战时,更要听命出征,这是最重要的一个职责。

  清代尽管是大一统局面,但清政府对北方蒙古等族疑惧之心并未消除,采取的是笼络与防备、利用与监督相结合的策略,因而在长城沿线各关堡哨卡都常设驻兵,警惕防守,所以把明长城称之为“边墙”,长城之外称之为“边外”。

  修葺长城是大同守兵的一项重要任务,而且清政府把之规范化、责任化、常态化,制定了一些规章制度,并不断改进之、完善之。清顺治十五年(1658),朝廷下令,山西北路边墙(长城)定由边军边民于农隙之时,计工分段通力合修。所修边墙50丈至100丈者,可记录一次,以资鼓励。清康熙三十四年(1695)五月,户部与兵部会议决定:山西等地修筑边墙,由驻地官兵施工,每兵每日津贴白银4分。边汛武职官员捐银修长城出600两者,准随带加1级;300两者加1级;不随带而捐100两者记录1次。清雍正八年(1730)清政府决定:对于山西塌坍边墙,该地方文武官员不时修葺,果能坚固如式,有修复百丈者,由该巡抚、提督勘确,年终题请议叙,准于记录一次,多者以次计算。不及百丈者,由该巡抚、提督酌量给予奖励,倘揑报修筑,照妄报军功例治罪。清乾隆十六年(1751),清廷决定,今后山西岁修墩台、营房银不再支用专项军费银,要列入耗羡案由造报。二十一年(1756),乾隆帝决定,修理边墙,请照旧例,令文武官员督率边民边军营兵,各就附近之处,计工分段,于农隙之时修筑,并令大同镇总兵、雁平道员每年秋后会查一次。以考勤惰。乾隆二十九年(1765),由于山西等处边墙(长城)破坏严重,处处坍塌,每里仅有堡兵二名,虽极力督修,也难兼达。故清政府决定,今后就请边军边民、营兵三者于农隙之时,计工分段,通过合修,并令镇道大员稽查册报。(《清实录》)这些决定,成为有清一代修葺长城的基本定式。

  协守税卡,又是大同镇兵的一项任务。山西省北边墙一道总共设36口供行人通行,此中杀虎、宁鲁、得胜三口设立税卡收取商旅税金,杀虎口为户部直接管理的税口,委派满蒙官(征榷官)。得胜和宁鲁皆为分税口,由杀虎口“监督稽征”。大同府城和朔州府城都是山西重要的货物集散地,这里的货物都经由这三个边口贩往边外,而边外货物进入山西贩卖亦经由这三个口子,是故这里的税收是清政府一项重要的财政收入。据史载,乾隆五十七年(1792),清政府规定杀虎口每年税收为一万五千四百十四两白银(《清史稿·食货志》)。因此,清廷对杀虎口税收工作十分重视、严格,屡屦下令要求大同镇、府要协助搞好这项工作,不得推诿、扯皮。乾隆四十八年,镇门口把总张孝等串通兵丁,受贿纵放偷马贼马之玉进口马匹数十匹一案,山西巡抚农起和大同镇总兵富成俱因此按失职罪降二级调用。可见协守职责之重。

  战时,大同镇兵更要听命出征。在战火纷飞中浴血博杀。据《清实录》载:平定噶尔丹叛乱,有大同镇兵;阻遏征剿太平军、捻军、刘景诗的黑旗军、陕甘宁回族起义军,更有大同镇兵;甲午战争中,有大同镇兵;防堵八国联军侵晋,有大同镇兵;镇压大同辛亥革命,有大同镇兵,等等。这都说明大同镇兵是清政府维护其统治的一支重要军事力量。因篇幅所限,这一问题只能点到为止。

  由是观之,清代大同仍然是清王朝一处十分重要的军事重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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