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省、市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136”发展战略,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建设美丽富裕幸福大同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围绕中心履职尽责,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紧跟大同发展步伐,营造良好市场经济秩序。紧紧围绕“示范区、排头兵、新高地”三大目标,准确把握优化营商环境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各项措施,为企业家营造干事创业氛围。开展“五个专项检察活动”,加大对严重经济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力度,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共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案件66件147人。
树立生态检察理念,服务大同天蓝地绿水清。开展环境保护领域立案监督专项行动,认真办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刑事犯罪案件。开展为期100天的“公益诉讼百日大会战”专项活动,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关停取缔污染企业15家。
坚持民生检察理念,积极服务保障民生福祉。坚决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类违法犯罪案件,批捕3件3人、起诉4件6人。全面推开“互联网+阳光百姓工程”,从源头发力,畅通惠民政策的“最后一公里”,将全市102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约220亿元住院医保资金、1237个涉农项目约528亿元涉农扶贫领域的专项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纳入到“阳光百姓工程”监管范围,努力保障国家惠农、惠民、脱贫攻坚政策落到实处。
二、积极推进平安大同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惩治严重刑事犯罪。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工作重点,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捕各类刑事案件1006件1464人,起诉1196件1771人。其中,起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18件174人、“两抢一盗”案件327件493人、“黄赌毒”案件91件137人、涉众型犯罪案件32件100人、邪教组织犯罪1件1人。
大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较轻、社会危害不大的轻微刑事案件113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对21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依法执行当事人和解工作,共办理和解案件93件114人,因刑事和解提出从宽处理意见45件59人,作出不起诉处理48件55人。认真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及敏感节点涉检信访工作,连续9年保持赴省进京涉检零上访的良好局面。受理申诉案件289件,司法救助51人,发放救助金21.7万元,办理申请国家赔偿案件3件,体现了司法人文关怀,实现了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依法办案与化解矛盾的有机统一。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对群体性事件引发的犯罪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敏感案件,快速反应,稳妥处理。全面推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认真开展“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和“法治进校园”活动,积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形成全方位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工作合力。
三、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更新监督理念,增强监督效果。强化刑事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共监督立案55件,监督撤案38件,纠正漏捕25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53件,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17件。追诉漏犯91人,追诉漏罪58起,对656件案件提出量刑建议,对审判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5件,提出抗诉41件。全面推行介入命案机制,介入命案39起,提出引导侦查建议200余条。
加大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力度。严格按照新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及民事、行政《监督规则》办案,加强对生效裁判、调解书的监督力度,认真做好执行监督工作。共审查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907件。提出和提请抗诉3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监督163件,被法院采纳160件;对民事行政执行监督222件,法院采纳192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61件,采纳49件;支持起诉120件;息诉107件。
积极推进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扎实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对48名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罪犯持续监督,使其中36名罪犯交付执行。深入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回头看”活动,推动刑事涉财产刑案件295人、约651万元得以执行。加强对减、假、暂提请裁定案件的同步审查监督工作,监督纠正173人。强化对社区矫正的检察监督,注重对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四、积极适应新时代新形势,各项改革扎实迈出新步伐
积极配合做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全市检察机关把思想统一到党和国家这一重大政治制度改革上来,坚决贯彻不含糊,认真落实不走样,按照上级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扎实做好两级院涉改部门检察干警的人员摸底、信息采集统计、档案整理和人员转隶工作。做好建立机制工作,确保与监察委工作无缝衔接,在依法惩治腐败犯罪中继续发挥重要职能作用。
司法改革稳步推进。圆满完成了全市431名检察官职务等级套改和首批211名员额检察官遴选及员额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评定工作,完善员额检察官选任、奖惩、退出机制。实行大部制改革,及时完成了编制、机构及人财物上划工作。积极推进司法责任制,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根据履行职能需要、案件类型及复杂难易程度,共组建检察官办案组69个。启用了新的案件分配机制,案件办理和监督类事项均实行以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轮案规则,入额院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全部充实到办案一线。进一步优化和整合检察办案资源,提高刑事案件办理质量与效率,司法改革的效果初步显现。
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的要求,认真履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新职能,建立健全公益诉讼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在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积极开展监督工作。在履职中发现行政公益线索77件、立案68件,进入诉前程序67件。
深化智慧检务建设。建设智慧型办案工作区,建立嫌疑人生命体征监测系统、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涉案物证管理系统。规划数据中心建设,实现智能管理、精细运维。依托阳光检务公开大厅,办事只进一扇门、服务实行一站式,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构建互联网时代大同检察工作新模式。
五、筑牢检察发展根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强化政治建设,深化理论武装。我们始终坚持和自觉维护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用行动践行思想上拥戴核心、政治上维护核心、行动上紧跟核心。认真组织两级检察院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丰富学习形式,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狠抓纪律作风建设。狠抓“两个责任”落实,建立完善院党组议事工作规则,凡“三重一大”等事项坚持纳入集体决策范围,不断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构建完善“五责”链条体系,出台监督执纪“五谈”暂行办法,认真开展廉政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谈话,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坚决遵守办案纪律,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狠抓能力建设,深化育才工程。强化岗位育才和实践育才,两级院1340余人次参加全国政法干部学习网络讲座,260余人次参加各类培训,全体检察人员的知识结构不断优化,司法办案技能有明显的提高。开展“一院(部)一品”品牌争创活动,不断增强检察文化影响力。注重示范引领,用身边的先进典型激励检察干警,传递正能量。不断发挥检察文化引领、渗透、融合、凝聚的作用,广大干警的精神境界和道德操守明显提升。
六、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着力点,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
真诚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和决定,积极配合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认真办理及时反馈人大转交办案件。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主动走访各级人大代表。健全完善收集、研究、采纳、反馈机制。用心做好向人大报告工作,全市检察机关落实疑罪从无原则工作情况报告,获得市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真诚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向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召开专门会议听取律师对检察工作和司法办案的意见,构建良性诉辩关系;采取专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监督等方式,全面推进“阳光检察”工程。两级院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000余条,发布程序性信息2790条,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1118份,进一步扩大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优化内部监督格局。案管部门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控申检察对司法办案反向审视,监察督察部门同向发力,紧紧围绕过程控制、实时监管和事后评价这一体系,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评查各类案件685件,对135件不规范办案情况开展流程监控,实现对办案活动全程监督。坚决杜绝出现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内规范正确运行。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我市深入推进“136”发展战略、打造“两个尖兵”和转型升级的关键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136”发展战略,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人民满意为目标,突出服务大局、监督主责主业、司法体制改革、基层基础建设、智慧检察建设五项重点,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坚守廉洁自律底线的“1151”工作思路,争创一流,为我市社会稳定、经济转型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全力开创新时代大同检察工作新局面。
一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确保检察工作政治方向。全市检察机关要始终坚持和自觉维护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权威和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暴力恐怖、邪教组织等犯罪活动。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快捕快诉,密切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的联系配合。依法严惩利用网络实施的敲诈勒索、诈骗、赌博、传播淫秽信息等犯罪活动。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积极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力防范社会安全风险,提出针对性强的检察建议,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
三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民生福祉的要求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对振兴实体经济、科技创新、非公经济发展等方面服务保障的职能作用,以法律监督工作的高质量保障经济发展的高质量。高度重视、强化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等民生案件的办理,并注重监管环节渎职犯罪行为的追诉。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促进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加强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
四是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准确把握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在监督能力和效果上下功夫,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持之以恒纠防冤假错案;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破解制约民事诉讼监督的难题,积极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深化刑罚执行监督,深入推进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以案释法制度,既当“护法卫士”又作“普法先锋”。
五是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助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确立检察官的主体地位,真正让那些政治素质好、司法办案经验丰富、能独立承担司法办案任务的检察官有权、有责、有尊荣。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促进现代科技和检察工作深度融合。
六是真诚用心接受监督,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在“精”“细”上下功夫,做好面对面沟通和交流,做好经常性联系,认真回应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呼声,把监督当做反映检察工作的“晴雨表”和改进工作的“指南针”。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的阳光司法机制,实现重大案件信息及时公开,符合规定的法律文书全部公开,使检察工作更透明、更亲民。
七是坚守廉洁自律底线,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抓住“关键少数”,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依法用权,坚决惩治自身腐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