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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1日起我市农村低保再次提标

  (记者 双红 实习生 李佳璇)昨日,记者从市低保中心获悉,为推进脱贫攻坚任务的有效落实,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我市农村低保继今年1月1日起提高标准之后,从10月1日起再次提标。

  据介绍,此次提标,天镇县、浑源县、广灵县每人每月提高30元;平城区、云冈区、新荣区、左云县、云州区、阳高县、灵丘县每人每月提高42元。提标后,天镇县、浑源县、广灵县农村低保标准为3990元/年/人;云州区、阳高县、灵丘县为4134元/年/人;平城区、云冈区、新荣区、左云县为4254元/年/人。

  据悉,此次提标所需资金在市、县财政补助的基础上,不足部分由各县区历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结余资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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