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安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政协第十四届大同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协商决定:
李安云同志任市政协办公室主任;
李润新同志任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
王海玲同志任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主任;
李有清同志任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
弓静义同志任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康存锦同志任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
杜 平同志任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
以上同志原任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免去:
马志华同志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