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发展路径
积极打造新能源示范城市(园区)。提高城市清洁能源比例,促进各类新能源及相关技术在城市推广应用。重点推进大同市、长治市和运城市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加快推动太原西山新能源示范区园区建设工作,综合推进太阳能热利用、分布式太阳能发电、分散式风力发电、生物质清洁燃料利用、城市生活垃圾能源化利用、地热能及地表水和空气能利用、新能源动力交通等多种新能源技术在城市及园区的应用。建立适应城市新能源发展的管理体系和政策机制等,实现新能源示范城市的工作创新。
统筹实施新城镇、新能源、新生活行动计划。大力推进晋城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全面开展省级新能源市县、园区、社区、企业等试点工作。在城镇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的全过程,从产业发展、能源利用、交通模式、住宅建设、公用建筑及社区管理等方面,探索低碳智能城镇建设模式与管理经验。
有序推进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加快农村用能方式变革,鼓励利用新能源,在农村及偏远地区合理布局离网式与蓄能相结合的风电、光伏发电、小水电等分布式能源供应系统,扎实推进绿色能源县、乡、村建设。
积极推动新能源智能微网示范建设。按照“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灵活配置、经济高效”的思路,以国家西山新能源示范园区为典型,在具备多元化利用条件下,建设3~5个微型电网系统,以智能电网技术为支撑,以自主运行为主的方式解决特定区域的用电问题。加快推广到负荷集中区域,开展以新能源为主、燃气及其他能源为辅的新型供用电模式。
3.支撑体系
积极争取国家对创建示范的政策支持、资金支持。积极有序推进分布式新能源开发利用,与住建部门、环资部门联合出台分布式开发利用的指导文件和管理规定,将屋顶光伏与建筑节能、工业节能综合推进。试点探索可再生能源电力证书制度和碳市场管理体系,制定相关管理规定,使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者和消费者参与碳减排交易,污染物排放交易和节能量交易,进而创新组建新能源金融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