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发布了《大同市水污染防治条例》。这意味着今后我市在防治水污染方面有了法律标准,将更好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水污染,维护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污染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美丽大同的建设。此次发布的《大同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共五章,包含总则、监督管理、污染防治、法律责任、附则共39条内容,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餐厨废弃物污染防治、农业污染治理等方面,从今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
我市拥有桑干河、御河、十里河等众多河流,居民用水、工业用水的体量也很大,经过多年精心管理,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水环境质量有所好转,但水污染防治工作依然任重道远。此次发布的《大同市水污染防治条例》恰逢其时,不仅明确了适用范围、权责归属、法律责任等,而且确定了以改善水环境质量的目标导向,可以说顺民心、契民意、解民忧,使得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更有方向性,更有推动力,也更加契合全省“两山七河一流域”治理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水环境关系到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要想早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目标,就要花大力气,一步一个脚印,严格按照“水十条”和《大同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踏实践行“两山理论”,绘就晋北生态好风光,大力实施河湖扮靓、水土扎根、山坡披绿等工程,让大同的美景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早日建设成为首都的“后花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