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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疫情防控办关于进一步明确2021年春节期间重点人员管控措施的通告

  当前,全球疫情持续蔓延扩散,国内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时有发生,春节期间人员流动显著增多。根据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加强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坚持防输入、防反弹、防扩散,守好“大同阵地”,大同市疫情防控办进一步明确2021年春节期间重点人员管控措施,具体内容通告如下:

  对入境的来(返)同人员

  入境人员在太原入境点集中隔离期满回同后,要向所在村(社区)、单位主动申报,实施“14+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居家隔离14天,2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14天开展1次)。

  入境人员在其他省份入境点集中隔离期满回同后,由居住地县区级防控领导小组安排点对点接返,一律实施“14+4”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4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5天、第10天、第14天各开展1次)。

  对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来(返)同人员

  一律实施“14+3+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3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7天、第14天各开展1次;第14天开展1次抗体检测)和“7+1”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或居家隔离7天,期满前开展1次核酸检测)。

  对高风险地区来(返)同人员

  一律实施“14+2”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2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14天开展1次)。

  对中风险地区及河北省低风险区来(返)同人员

  须持有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实施“14+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居家隔离14天;2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14天开展1次)。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对低风险地区来(返)同人员

  (一)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的低风险地区来(返)同人员

  须持有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二)从省外其他低风险地区来(返)同人员

  须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三)省内低风险地区返城返乡人员

  原则上不流动,确需流动的,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村委会)报备登记纳入网络化管理,同时加强个人防护和个人健康监测。

  (四)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应每天开展2次体温检测,非必要不外出;如确需外出,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

  对冷链物流等高风险行业返城返乡人员

  所有从事进口货物(含冷链食品)装卸、搬运和运输以及口岸检疫、边防检查、隔离转运等高风险行业的省外来(返)同人员和省内跨地市返城返乡人员,须持有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先集中隔离,第一时间完成核酸检测),并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对治愈出院人员

  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规范治疗痊愈出院后,由居住地县区级防控领导小组安排点对点接返,一律实施“14+4”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4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5天、第10天、第14天各开展1次)。隔离期间重点关注痰、鼻咽拭子等呼吸道标本核酸检测结果,血常规检查结果和胸部CT影像学检查结果,在确保结果14天无异常的情况下解除隔离,并做好出院后28天的随访和复诊工作。

  上述所有人员均应提前3天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委会报备。实施居家隔离时,如不能满足居家隔离条件应转为集中隔离。各地要压实“四方责任”,及时推送重点人员信息,第一时间追踪排查到位、第一时间管控到位、第一时间核酸检测到位,精准落实各项措施。

  本通告中低风险地区来(返)同人员、冷链物流等高风险行业返城返乡人员健康管理政策执行日期为2021年1月28日至3月8日。

  各县区咨询电话

  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落实该通告,详询各县区疫情防控办。

  平城区疫情防控办:

  15333028614或15333629220;

  云冈区疫情防控办:

  0352-4022265;

  云州区疫情防控办:

  0352-8018797;

  新荣区疫情防控办:

  0352-8608826;

  灵丘县疫情防控办:

  0352-3394123;

  左云县疫情防控办:

  0352-3952466;

  广灵县疫情防控办:

  0352-8822208;

  天镇县疫情防控办:

  0352-6822722;

  浑源县疫情防控办:

  0352-8322320;

  阳高县疫情防控办:

  0352-6798839。

  大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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