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黎明,男,1966年2月出生,山西晋中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9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
1982年7月,太谷师范学校中师专业学习;1985年7月,晋中市榆次二中团委书记、总务副主任;1995年5月,晋中市榆次区教委政教科副科长;1996年10月,晋中市榆次区东阳镇纪检书记;1997年8月,晋中市榆次区教委纪检书记(其间:1996.08-1998.12中央党校党政管理专业学习);2001年1月,晋中市榆次区乌金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02年6月,晋中市榆次区乌金山镇党委书记;2003年7月,晋中市榆次区郭家堡乡党委书记;2006年6月,晋中市榆次区副区长;2008年9月,晋中市爱卫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2009年11月,晋中市爱卫会常务副主任(正处级);2010年1月,晋中市爱卫会常务副主任兼市卫生局党组成员;2012年5月,晋中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2012年8月,晋中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综治办主任;2016年10月,晋中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2017年7月,晋中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其间:2018.05-09主持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工作);2021年2月,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