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杰) 清明假期即将来临,为让市民在假期游得安心、玩得尽兴,近日,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发布了清明假期旅游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安全出行、拒绝与违法经营者签订旅游合同、做好疫情防控。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提醒市民,参团出游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合同及行程单要明确所购买旅游产品线路、行程中景点、交通和食宿安排及标准、购物次数及停留时间,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如接受自费项目,必须标明项目名称、价格、时间、门票费是否含在团款中,住宿饭店名称、标准,游客与旅行社各自承担的责任及相关违约赔偿标准等注意事项。
此外,市民出游时要牢记疫情防控不松懈,做好自我防护,自觉遵守旅游目的地和景区疫情防控规定。增强防火意识,户外出游不在野草较多、树木繁盛、树叶堆积等易燃物聚集地和有防火提示的地方吸烟或使用明火。入住时,了解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逃生线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