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有为) 为了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案件,提高司法公信力,近日,平城区法院召开专项会议,专题讨论研究通过了《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判后答疑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判后答疑实施办法(试行)》)。
《判后答疑实施办法(试行)》的制订和实施,是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平城区法院强化办案人员树牢群众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将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思想成果和工作成果,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一项创新举措。《判后答疑实施办法(试行)》共分十项,内容包括判后答疑适用的范围、适用的程序、具体情况的处理方法等事项。同时还制订了“判后答疑笔录”“判后疑问反馈表”两项具体实施应用的规范格式文本,使判后答疑制度进一步落到实处。
专题研讨会由平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主持,各党组成员及审判委员会委员、部门负责人积极探讨,对《判后答疑实施办法(试行)》中存在的不精准、不完善的部分进行了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