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潘红)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未审庭审理了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为了了解案件实际情况,未审法官进行家访,却意外发现即将年满8周岁的彤彤(化名)至今未能入学。该院积极与平城区教育局、学校协调解决,5月6日,小彤彤背上书包走进学校,终于圆了读书梦。
2015年9月,郭某(女)与在内蒙古工作的丈夫经当地法院调解离婚,孩子随郭某生活。这期间,郭某因患病住院,前夫将孩子彤彤带回内蒙古生活,并在当地学校注册了学籍。郭某出院后,将彤彤带回大同,但因户口和学籍无法迁回,迟迟不能上学。2020年10月,前夫将郭某告上法庭,要求变更彤彤的抚养权。到底彤彤的抚养权归谁更有利于她健康成长?考虑到孩子和母亲已经形成了较稳定的居住环境和生活习惯,最终,一、二审法院均判决彤彤仍旧与郭某共同生活。
市中级人民法院未审庭了解到郭某住所学校划片范围之后,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了案件情况。本着为群众办实事的原则和使命,该院去函平城区教育局及所属学校,偕同孩子和母亲主动走访学校,以保证孩子正常入学、合法履行九年义务教育为目的展开了诚恳交流,得到平城区教育局大力协助。所属学校校长在了解到彤彤的详细情况后,当即表示学校可以接纳孩子入学就读。
2021年5月6日晨,在未审庭庭长杨东远的陪护下,郭某带着彤彤踏入了学校大门,彤彤终于坐在了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读书。
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结合工作实际,践行初心使命,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为民解忧,倾力而为,真正为老百姓做实事、做好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