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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户外广告、违法建筑综合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消除安全隐患,根据市政府关于《提升城市品质的实施方案》和《大同市“两下两进两拆一提升”2020年行动计划》文件精神,从即日起对全市建成区主要街道、城市公共空间、城市主要地段违法户外广告设施、违法建筑等进行综合整治。

  一、整治范围

  市区(东至大同机场、西至庞大汽车产业园区、北至大同北高速出入口、南至大同南高速出入口)。

  各县区建成区(具体范围自行确定)。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10月31日。

  三、整治内容

  1.上述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

  2.附着在桥梁(包括涵洞、桥面、桥身、桥墩)、变电箱、信号塔等构筑物上的各类广告;

  3.建筑物外立面附着式广告;

  4.建筑物顶部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招牌等;

  5.各类龙门架广告设施;

  6.落地式指示标牌;

  7.户外大型电子显示屏;

  8.城市道路两侧破坏建筑物原有外立面的各类广告设施。

  上述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自行设置的违法广告设施各设置单位或个人需在通告发布后15日内自行整改拆除。对逾期未自行整改拆除的,政府将组织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并强制拆除。

  望各相关单位或个人树立法治观念,服从城市建设需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整治行动,对妨碍执法、暴力抗法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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