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培现) 6月22日上午,云冈区检察院举行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向高陆军等9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25万元。
接过2万元司法救助金,被救助人高陆军十分感激:“感谢党和政府,感谢云冈区检察院,在我们全家陷入困境的时候,给予我们救助,帮我们渡过难关。”47岁的高陆军因工程施工受伤后丧失劳动能力,一直未得到赔偿,还要供两个孩子上学,妻子也没有工作,全家生活全靠低保维持,法院判决施工方赔偿高陆军各项工伤损失19.7万元,但高陆军一直没有收到赔偿款,不得已向云冈区检察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
作为云冈区国家司法救助的实施主体,云冈区检察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促进国家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司法扶贫的优势,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提供有效的司法救助。三年来,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35件135人,发放救助金58万余元,其中救助贫困未成年人21人,发放救助金15万余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