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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协发布“双11”消费警示

消费者购物需谨慎

  本报讯 (记者 锦绣) 一年一度的“双11”购物狂欢节已经启动,各大电商纷纷推出促销活动,以此吸引消费者购物,而有的消费者也已经为心仪的商品支付了预售“定金”。为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避免落入消费陷阱,昨日,市消协发布“双11”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要根据自身需要科学、合理购物,切勿盲目、冲动消费。

  谨慎选择商家。消费者在网购时,要选择具有一定规模且信誉良好的知名电商平台,不要轻易登录陌生网站、点击不明链接,不要随意透露身份信息、银行账号、密码、验证码等。选择网店要从信誉度、成交记录、评价详情等多方面进行评估,或者选择熟悉的网店,做到货比三家,防范刷单炒信行为。

  留心促销规则。今年“双11”大促销分为几个阶段进行,不同阶段的优惠价格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消费者仔细阅读平台促销规则,了解购物金、直播间红包、店铺优惠券等的使用规则和期限,同时要咨询客服了解清楚预售价、到手价、尾款价,通过多平台、多渠道对比价格,警惕一些商家通过“先涨后降”的套路来进行虚假促销。

  切忌冲动消费。建议消费者根据家庭或自身实际需求,预先拟定购物清单。特别是在直播间购物要保持冷静,不要被主播的煽动性语言和“秒杀”“破价”等字眼冲昏了头脑,忽视了实际需求和比价的必要性,要避免冲动消费行为。预售商品“定金”非“订金”,一般情况不可退,若消费者交付预售定金后有不想要的商品,建议在支付尾款后,选择全额退款,从而降低损失。

  避开物流高峰。“双11”期间,商家的发货能力有限,消费者需做好物流滞后的心理准备。对于一些急需的商品,提前咨询商家发货时间,对于一些食品类、易腐易坏类商品,最好避开物流高峰。而签收时要先验货后签收,对于未经同意就放代收点的物流行为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及时依法维权。无论线上线下,消费者购物时应保留好相关原始记录,如产品页面宣传、直播时的广告宣传、商家承诺内容截图、聊天记录、购买记录、支付凭证、物流信息等,防止商家删除相关信息后难以恢复,为消费维权带来难度。消费者若发现商品质量不合格或与宣传不相符等问题时,应及时与商家或平台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拨打经营者或电商平台所在地的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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