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城市更新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为满意。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政府积极响应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城市更新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先行先试,逐步开展城市更新工作,城市面貌和人居环境发生较大变化,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逐步提升,城市更新工作开局良好。但由于城市更新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机制体制不健全、配套政策不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不均衡、高质量发展制约因素多等问题。为此建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健全城市更新综合协调机制。城市更新是一项系统性、创新性工程,需要全方位强化组织领导和政策支持,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树牢大局意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适时制定出台城市更新的整体规划方案或专项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城市更新工作体系和机制,完善、统一城市更新政策和标准,确保全市城市更新“一盘棋”。
二、围绕民生需求,让城市发展有品质、可持续、更宜居。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城市更新行动为契机,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力度,加快补齐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短板,围绕民生需求科学布局医院、学校、商业中心、文化场所、公共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大力实施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等一系列民生工程;打通断头路,畅通“微循环”,优化城市路网结构;进一步建设公园、绿地、城市休闲运动场所等,让城市更宜居,让人民群众生活更便捷、更舒心。
三、发挥科技力量,以城市更新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升级。要在城市更新中强化科技赋能,以城市更新促进智慧城市建设。通过城市更新适度超前布局智能基础设施,运用智慧路灯、智慧井盖、智慧泊车等数字基础设施改造市容市貌,建设更加智能、更高水平的智慧城市。通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大幅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让城市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城市发展的优质成果。
四、注重监督考核,用先进理念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要建立完善城市更新评估机制,引入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和第三方考评机制,推动城市更新实现效果共评和成果共享。要坚持用科学态度、先进理念、专业知识规划建设管理城市,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尊重自然生态环境,尊重历史文化,尊重群众诉求,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加强审批监管,完善专家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下足“绣花”功夫,不断提高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