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大同市2020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认真部署整改,加强动态监督,推进整改工作取得了实效,问题整改率达到了90%,应当予以充分肯定。但也存在着审计整改的总体认识不到位、问题解决不彻底、刚性约束不明显等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建议:
一、提高审计整改认识。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全国人大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和决定,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形成政府总负责、部门抓落实、审计强督促、各有关方面协调配合的整改工作机制。特别是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结果的综合分析,多从制度、机制、体制的角度分析问题,向市人民政府提出操作性强、切实可行的审计和整改建议。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加强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共同推进审计整改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注重抓好跟踪问效。对于审计查出的问题,要认真、及时跟踪,有效进行整改,注重举一反三,坚持源头防控,杜绝同一问题重复出现。要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对各类资金使用单位的监管,切实发挥好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对审计整改中部分整改和正在整改的问题,市人民政府要引起高度重视,组织专班,加强协调,尽快整改到位。
三、健全问责机制制度。要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健全和认真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跟踪督查、结果公开、整改问责等各项机制和制度。严肃整改问责,把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考察任用干部和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要依法作出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要依法实行审计公开,适时向社会公布审计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