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高雅敏) 金箔牛排、金箔巧克力、金箔冰激凌……裹上了“金色外衣”,食物便卖出了“高价”,但金箔根本不属于食品添加剂。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通知精神,近日,我市严查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净化市场消费环境。
我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食品安全监管,食品生产者不得采购使用金银箔粉生产加工食品,食品销售者不得采购销售含金银箔粉食品,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售卖含金银箔粉餐食。同时加强网络交易监管,督促网络交易平台严禁平台内经营者销售含金银箔粉食品,加强对“含金银箔粉食品”“可食用金银箔粉”的网络交易监测,及时督促网络交易平台依法采取下架等处置措施;严格广告监管,严厉查处以食品添加金银箔粉为噱头宣扬奢靡享乐、拜金主义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宣传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