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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市卫健综合行政执法队发布卫生安全提醒

  本报讯 (记者  高燕) 6月1日,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发布卫生安全提醒,以进一步规范公共场所消毒工作,指导公共场所精准落实消毒各项措施,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要求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要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自觉履行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提高对精准规范消毒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性的认识,注重对消毒技术规范和流程的严格要求,加强消毒事前、事中、事后沟通,注重公共场所消毒员的选任培训,精准规范落实各项消毒措施,最大程度保护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同时,公共场所要选择安全有效的消毒产品,并根据《公众预防性消毒指引》针对不同场所和环境等污染风险特点,分类使用不同的消毒剂、消毒浓度和消毒方式。对运行中的商超、宾馆、农贸市场、学校、交通工具(站点)、办公楼宇、建筑工地、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和单位,每天至少开展2次预防性消毒。已关闭的场所,在开业运行前要进行预防性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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