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明璇) 6月7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纯带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就我市贯彻实施《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武涛、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刘美、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李渊、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刘晓东参加检查。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李东洪陪同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谷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希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明生陪同。
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阳高县政务大厅、阳高县龙泉工业园区、中联绿色大数据产业基地实地检查《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惠企助企政策落实情况、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进展情况和第三方评价反馈结果整改落实情况,并召开会议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全面了解我市贯彻实施《条例》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王纯对我市认真贯彻《条例》、推进各项举措落地见效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的重要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省首次以立法形式,细化实化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条例》颁布后,大同市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全面贯彻,纵深推进,切实确保《条例》在大同落地落实落到位,以有力举措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下一步,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好《条例》各项规定,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深化改革创新,在优化审批、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和法治保障等方面持续发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以数字政府建设为牵引,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推动落实省委提出的“五有套餐”,打造无差别、无障碍、无后顾之忧,可预期、可信赖、可发展的“三无”“三可”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