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表决,获得通过。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发挥法律监督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针对存在的法律监督意识不够强、法律监督质效不够高、“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建议:
一、强化法律监督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委有关要求精神。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聚焦聚力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大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深化法律监督工作,深入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要进一步优化刑事检察,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统筹落实好“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要进一步强化民事检察,以实施民法典为抓手,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推动依法解决执行难问题。要进一步做实行政检察,提高行政执法司法程序违法的监督力度,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案结事了政和。要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结合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维护好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优化法律监督机制,全面提高检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协调、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交、联合核查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要积极运用检察建议、检察听证、跨区域协作机制等创新性工作机制,不断拓展监督方式,提高监督质量。要学习先进经验,注重典型案例、精品案件培育,力求“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效果。要以大数据助力“智慧检察”建设,加强数据分析研判,开展溯源治理。要深化检务公开,定期分析公布法律监督工作有关情况,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