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雪峰) 为做好2023年度党报党刊发行工作,严格规范报刊发行秩序,市委办公室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党报党刊发行工作,保障订阅经费,落实订阅任务,做好传播覆盖,严禁违规发行。
通知指出,《人民日报》《求是》《山西日报》《前进》《大同日报》等重点党报党刊,作为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机关报刊,是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主阵地,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主渠道,是宣传“奋斗两个五年、跨入第一方阵”总目标的主阵地,肩负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主流舆论氛围、凝聚强大精神力量、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任务。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报党刊发行工作,党委有关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宣传部门要具体组织实施,组织部门要大力支持,党委办公室要认真督促检查,邮政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发行工作顺利开展。
通知强调,全市党的各级机关、城镇党支部、农村乡一级党委,各级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人民团体机关,企事业及所属单位,城镇中小学校和有条件的农村小学,公安、税务系统的基层所及其他垂直管理行业系统基层单位的党组织,规模以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有条件的社会组织的党组织,驻同解放军、武警部队连级建制以上单位的基层党支部,要按照订阅范围落实征订任务,保持发行数量稳定;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驻同解放军、武警部队团职以上领导干部,要带头订阅党报党刊。要在做好重点党报党刊征订的同时,有关行业部门还要做好《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农民报》的征订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级组织定额管理的订阅经费,必须首先用于订阅《人民日报》《求是》《山西日报》《前进》和《大同日报》。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全市各级组织部门,要拿出一定数量的党费,用于支持基层党组织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以及中小学校、医院、企业党组织订阅重点党报党刊。各县区要大力推广将重点党报党刊作为公共文化产品予以订购的做法,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乡镇以上机关单位和领导干部用公费只能订阅重点党报党刊和服务我市经济与农村工作的省直重点专业报刊,及对本职工作有指导意义的其他重点报刊。
通知要求,市财政局要做好向基层党组织赠阅党报党刊工作,并继续鼓励社会力量向偏远地区捐赠《人民日报》《求是》《山西日报》《前进》和《大同日报》。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和宾馆、民航、铁路、电信、邮政、银行、保险等人员流动较大的公共场所,要订购并摆放一定数量的重点党报党刊供读者阅读,努力扩大党报党刊传播覆盖面。各级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社区等公共场所建设《人民日报》《山西日报》电子阅报屏,不断拓展党报党刊的传播空间。
通知要求,任何报刊严禁违规发行,不得超范围发行。各县区各部门不得以党报党刊名义搭车发行或利用行政权力摊派发行其他报刊,切实维护良好发行秩序,为党报党刊征订腾出空间。各部门各单位编发的各种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严格限定在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内部交流,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公开或变相搞征订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