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大同市政务信息公开条例〉的决定》,已由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审议通过,已经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2月9日批准,现予公布。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