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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发票有奖活动新闻发布会

奖金最高可达15万元

  本报讯 (记者 吴华) 自2023年5月1日起,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发票有奖活动,单份发票消费金额在50元以上(含50元)的均可参与抽奖,抽奖活动共3期,每期实行两次抽奖,奖金最高可达15万元。这是记者从4月27日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的发票有奖活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发票有奖活动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本次发票有奖活动由市政府组织,市税务局承办,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具体实施。本次活动自5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大同市范围内从事零售、餐饮、住宿、文化、旅游、体育、其他服务等行业的经营者,依法开具给个人消费者的真实有效的《山西增值税普通发票》《山西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山西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电子发票(普通发票)》且单份发票消费金额(价税合计)在50元以上(含50元)的,均可参与抽奖。其他发票暂不参与抽奖(包括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

  发票抽奖参与方式为,个人消费者通过云闪付APP扫码录入发票相关信息,登记参与有奖发票抽奖活动,每人每日参与抽奖次数不得超过10次。抽奖活动共3期,每期实行两次抽奖。第1期参与活动时间为5月1日至5月31日,发票抽奖从5月10日开始;第2期参与活动时间和发票开具时间均为6月1日至6月30日,第3期参与活动时间和发票开具时间均为7月1日至7月31日。每期第一次为即时抽奖,消费者登录云闪付APP采集验证个人实名信息,扫描发票二维码采集发票信息,经发票查验平台验证无误后,当即进行自动抽奖。第二次为定期抽奖,消费者参与第一次抽奖后,可自愿选择是否继续参与第二次抽奖,参与第二次抽奖的需填写与发票注明消费者一致的相关信息。第二次抽奖自本期第一次抽奖结束后15日内进行,以本抽奖周期内参与第一次抽奖的消费者发票信息为抽奖对象,现场通过计算机自动抽取中奖发票信息,通过大同日报等公共媒体公布中奖发票及中奖人名单,线下办理领奖手续。第一次抽奖共设4个等次奖项,对应的奖金额分别为5元、10元、50元、100元消费券。第二次抽奖共设3个等次奖项,分别为一等奖1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20个,对应的奖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50000元、50000元、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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