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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贪腐问题专项整治深入推进

  本报讯 (记者 苑捷)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市积极行动、狠抓落实,查找治理漏洞短板,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办法,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大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贪腐问题专项整治摸底排查的通知》要求,市农业农村部门聚焦资产底数、资金往来、债权债务、资源管理、资产处置等情况,逐级排查摸底、逐项把关审核,摸清了全市农村集体“三资”家底(数据截至2022年底):全市共清查核实资金16.42亿元;全市共有农用地1152.27万亩,其中,耕地555.23万亩、林地450.35万亩、草地55.94万亩、园地29.77万亩、其他农用地60.98万亩;全市共有各类资产189.25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56.63亿元、非经营性资产132.62亿元;全市共有负债58.91亿元,其中,流动负债38.37亿元、长期负债20.54亿元。

  省、市动员会后,市农业农村部门立即行动,印发《大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贪腐问题专项整治摸底排查的通知》,抽调专人组建工作专班,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展开。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全力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化收”工作回头看,进一步规范程序、健全机制,查遗补漏、整改完善。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市共排查农村集体经济合同15846份,7078份不规范合同全部完成整改,化解债务2.54亿元,收回资金2.52亿元,村集体新增土地资源10.13万亩。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市农业农村局编印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资料汇编》,并会同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组对各县区“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截至目前,市县累计开展督导检查270余次,发现问题75个、解决问题75个,向纪检监察机构移交问题线索38条。同时,各县区针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三资”监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健全完善。灵丘县修订完善了《灵丘县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办法》《灵丘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办法》《灵丘县农村集体财务公开制度》,新制定了《灵丘县村级报账员任用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

  我市还积极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将各县区2020年以来收入支出往来票据、决策材料、资产资源等详细情况信息完整录入“三资”管理系统,并将系统数据库备份文件及数据上传至省纪委监委内网数据中心,实现“三资”数据线上监管。灵丘县开展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测平台试点,建设了灵丘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总平台,包括3个系统、5个管理平台、23个功能模块,实现乡镇和县级监管平台联网。目前,该平台14个功能模块初步完成,近4年来的“三资”相关数据已录入。

  下一步,我市将聚焦整治重点,逐项狠抓落实;逐级细化主体责任清单,健全规范“三资”管理制度体系;配齐配强“三资”管理队伍,打造一支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需要的“三资”管理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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