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政府每年拿出不低于1000万元的奖补资金及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全方位支持文旅康养高质量发展。
第二条: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对来浑投资、建设、运营文旅重大项目的优秀企业,给予奖励。
第三条:支持景区提档升级。鼓励创建A级景区和其他省级以上旅游品牌,对创建成功的运营单位,给予奖励。
第四条:支持文化赋能产品。对成功申报省级以上非遗的,给予非遗传承人奖励;对开发体现浑源文化元素的畅销文创产品,给予团队或个人奖励。
第五条:支持文化深度挖掘。鼓励本土、外地专家学者深入挖掘浑源文化,对出版书籍、发表论著、创作优秀影视作品的团体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六条:支持文旅人才培养。对涌现出的优秀运营团队、出租车司机、星级服务员、金牌导游等文旅行业标兵,给予奖励。
第七条:支持业态要素完善。对完成特色餐饮、实景演艺、体验项目等业态打造的优秀团队及个人,给予奖励。
第八条:支持文旅品牌构建。对成功评选“恒山人家”的乡村民宿、客栈,或成功培育“网红店”的经营主体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九条:支持康养产业发展。对成功落地运行康养项目、研发康养产品的优秀企业,形成规模并产生效益的团队或个人,给予奖励。